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燃烧的蜂鸟迷案1985出书版第4节(第2 / 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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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,认识我吧?”冯凯开口了。

冯凯的声音并不大,也不严厉,但那声音就像是一道闪电击中了金万丰。金万丰迅速地抬眼看了一眼冯凯,然后立即避开了眼神。与此同时,金万丰全身就像是筛糠一样抖了起来。

“我都承认,不翻供,我都承认,不翻供。”金万丰低声重复着。

冯凯有一丝奇怪,说道:“你别紧张。你把你的供述,再给我陈述一遍。”

“是。”金万丰说道,“我叫金万丰,龙番市郊区金村人,今年28岁,没有结婚。嗯,我姐姐姐夫10年前去世了,我就独自抚养他们的儿子小羽。我平时在家里务农,哪儿也不去。今年大年初七那一天,小羽去我们村附近的蔡村找同学玩,我去接他回家。在回村的路上,我偶遇了我的小学同学金苗。我和金苗小时候是邻居,小学毕业的时候,我搬家了,就和她失去了联系。后来,我们各自长大,虽然没有来往,但我对她一直很有好感。因为我带着小羽一起生活,所以始终没有鼓起勇气去挑明我对她的爱慕之情。后来,我陆续听说了她的情况,20岁的时候,她和别人结婚了,后来又听说她跑了,没有人知道她去哪儿了,她丈夫也没去找她。今年重逢,我不想再错过这次机会,就主动对她展开了追求。金苗和我说她要和丈夫离婚,但她还在和她丈夫谈价钱,为了防止她丈夫来纠缠她,绝对不能让我们金村的人知道她现在的住处。所以,我对自己偷偷和她来往的事情守口如瓶。后来我就一直等,一直等,等她离婚,在此期间我们之间什么都没有发生。4月6号晚上,我去她在蔡村的出租屋里,想问她什么时候能把离婚办下来。到了她家里以后,发现她的吃穿用度都很高档,她之前说这几年在广州打工,那肯定赚了不少钱,当时我就心存歹意了。当她用还在商量、还在办离婚手续的理由来敷衍我的时候,我就觉得自己肯定等不到她了,既然得不到人,那还不如搞一笔钱来用用。因为我独自抚养一个孩子,开销很大,入不敷出,所以我比较急用钱。而且我知道她不想被人知道现在的住处,想借此要挟她占到一些便宜。我们发生了纠纷,我趁她不备,用随身携带的锤头,也就是你们在现场找到的那把锤头,对准她的头,左、右两边一边打了一下,她就死了。我在她家里翻箱倒柜找了半天,也没有找到钱,只有一些零钱,没有办法,我就只有逃离现场。在逃离之前,为了毁尸灭迹,我把尸体搬到床上,然后点燃了床上的被褥。逃离现场后,我去附近的小卖部里买了一包烟,然后就回家睡觉了。后面的事情,你们都知道了。”

金万丰几乎是一口气把这么一大段供述说出来的,一点也不像其他嫌疑人“挤牙膏”式的供述。这段供述可以说很全面,但也非常机械,这让冯凯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。可是一时半会儿,冯凯也不知道是哪里不对头。因为供述太全面了,冯凯甚至都没有问题可以追问,所以他一时愣住了。

“报告政府,我交代完了。”金万丰的声音又低沉下去,“请问政府什么时候判我死刑?”

“你,你现在不要想那么多,就把经过再好好想想,看有没有遗漏的地方。”冯凯只能用这句兜底的训词来掩饰他不安的内心了。

“报告政府,没有了,我都说了。”金万丰依旧在微微发着抖,还是重复着最开始的那句话,“我都承认,不翻供。”

从看守所里出来,冯凯的脑子都是蒙的。他骑着摩托车回市局的路上,一直在想着金万丰供词里不合情理的地方。

嗯……金苗独自租房居住,不和她丈夫一起住,说明离婚的可能性还是挺大的。金苗对金万丰没有设防,晚上让他进了屋,说明她对他的好感还是很明显的。而金万丰并没有吸毒、赌博这些不良嗜好,就算要养孩子,也不是事发突然的需求,并不急用大笔的钱。那么,金万丰杀死金苗的行为,无异于杀鸡取卵,显得很愚蠢。这么愚蠢的人,还知道杀人之后毁尸灭迹?

金万丰和金苗的联络是完全处于地下状态的,他们怕被别人看见之后传出谣言,这也可以理解。因为这个年代,已婚女人有婚外情,哪怕只是精神出轨,都是一件很严重的事,说轻了是违反道德准则,会被身边所有的人谴责;说重了会身败名裂,甚至连累家人都抬不起头来。两个人都有对这段关系保密的充分理由,毕竟秘密一旦暴露,不仅会暴露金苗的临时住处,也会给金苗的丈夫增加谈判的砝码,不利于金苗推进的离婚事宜。所以冯凯相信,金苗和金万丰的地下情,在事发之前,应该是没有泄露的。既然没人知道他们俩私下有接触,那金万丰杀完人还有必要毁尸灭迹吗?按理说,他应该觉得警察不会怀疑到他啊。

按金万丰的供述,他当天晚上是去找金苗询问离婚的事情的,那么作为一个普通的农民,去找心上人的时候,怎么会随身带着一把锤子?

这一套供词,表面上看似乎是滴水不漏,甚至可以想象应该和现场情况很吻合。但实际上,却是漏洞百出。尤其是金万丰再次供述这一套证词的时候,那种流利和刻板的感觉,让人觉得是在背一篇课文,而不是在回忆其行为。

冯凯暂时理不出头绪,但是以一个经验丰富的侦查员的直觉来看,这套供词肯定是存在很大的问题的。

所以,究竟是这个案子的侦破工作出现了问题,还是金万丰有别的作案动机没有被深挖出来呢?

一瞬间,冯凯似乎又看见了那个男孩纯真含泪的双眼。

“不行,这案子我得再研究研究。”冯凯这样想着,眼看着市局的大门就在眼前了。

停好了车,冯凯三步并成两步跑上了二楼。

“顾大,顾大!”冯凯在走廊里呼喊着,但是并没有回音。他发现自己对顾红星的称呼,已经不知不觉发生了变化。

不一会儿,内勤室的门打开了,女警小叶从办公室里跑了出来,瞪着惊讶的大眼睛,说:“凯哥!你怎么跑回来了?你不是受了重伤吗?”

“没事,这种伤救回来了就死不了了。”冯凯哈哈一笑,说,“金万丰的案子卷宗在哪里啊?”

“在我这里啊,最后整理、装订,准备移交检察院起诉了。”小叶说道,“我尽快,争取今天下午就弄完。”

“先别着急移送起诉,把卷宗拿给我看看。”冯凯说道,“这事儿,顾大同意移送起诉?”

小叶的眼神里尽是疑惑:“你是说真的吗?前两天顾大让你再深挖一下,别急着移送,你还和他吵了一嘴。你现在又改主意了?”

“啊,是吗?”冯凯挠了挠脑袋,尴尬地说,“是的,我想通了,这案子有问题,我得再看看。总不能送到检察院,被他们发现问题了,那岂不是给他们检察院‘送人头’嘛。”

“送人头?”

“就是被他们笑话呗。”冯凯挥挥手,说,“把卷宗给我吧。哦,对了,顾大他们人呢?”

“出现场去了。”小叶转身回到内勤室,在一堆卷宗材料里翻找着。

“现场?”冯凯说,“什么现场?”

“造纸厂,污水池里发现了一具腐败的女尸。”小叶一边说,一边把一本卷宗从卷宗堆里抽了出来,递给冯凯。

“那为什么不喊我?”冯凯接过卷宗,想了想,说,“不行,我得去看看。”

4

挎子:旁边装有挎斗的摩托车,学名为“边三轮摩托车”。

龙番市造纸厂位于龙番山的脚下,背靠着大山。冯凯早就知道造纸厂的位置,但是造纸厂的污水池在什么位置,他就不知道了。好在当他骑着摩托车赶到造纸厂的时候,看到局里的几辆吉普车和挎子 挎子:旁边装有挎斗的摩托车,学名为“边三轮摩托车”。都停在造纸厂西边的一条窄小山路的路口。

可想而知,因为污水池在山洼里,这条通往污水池的小路,平时只有徒步或是骑三轮车才能进去,这些机动车就只能停在路口。民警都是徒步进去的。

冯凯停好摩托车,沿着小路,向山脊后面的山洼行进。山路很窄,周围的植被很是茂密,有的时候甚至需要用手扒拉开周围的灌木才能继续前行。

大约走了20分钟,冯凯就听见了说话声,同时也闻见了一股恶臭,冯凯知道他走到了。

拨开最后一丛灌木,眼前出现了一个占地一亩左右的水泥池子,里面有黑灰色的污水,散发出强烈的恶臭。

水池的外面站着好几名穿着绿色警服的警察,其中就有顾红星和他们一中队的人。

“欸,有案子咋不喊我呢?”冯凯笑嘻嘻地走近他们,这才看见,池子外面有一具高度腐败呈巨人观的尸体。有两名派出所民警正在脱自己身上的橡皮衣,看起来是他们俩刚刚从池子里把尸体打捞出来的。

顾红星此时正在和卢俊亮说着什么,听见冯凯的声音,诧异地回头说道:“你怎么来了?你应该在医院里养伤!”

语气可能有些生硬,这让冯凯心里很不是滋味。他尴尬一笑,说:“这点小伤,没事儿。我呢,你知道的,闲不住。”

“即便你要找事情做,也可以去问问韦星那偷煤的案子啊。”顾红星说,“你还是一点不变,只愿意办命案是吗?”

这一句,加深了冯凯心里隐约感受到的那种沟壑,他有些不服气地说:“怎么了?我们一中队都来了,我为什么不能办?你一个领导,不应该一视同仁吗?”

这让顾红星有些着急,说:“你呢?无论什么案子,你才应该一视同仁。”

“别和我说大道理。”冯凯气恼地质问道,“你就告诉我,我为什么不能参与这一起命案?”

顾红星一时涨红了脸,不知道怎么应对。第二场梦境开始之后,冯凯就没有见过顾红星这种青涩稚嫩的表情了。看到这一幕,冯凯不自觉地想起了过去和顾红星朝夕相处的日子。他的气顿时消了大半,便想缓解一下气氛,说:“别的案子我也会查,但是人命大于天,命案应该必破,所以我得参与。”

对于冯凯来说,“命案必破”的意识已经深入骨髓。现实中的陶亮无论在刑警部门,还是在派出所,只要辖区内出了命案,肯定都会以命案为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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